東莞收賬公司哪些財產(chǎn)能夠典當
(一)典當人一切的房子和其他地上定著物。
(二)典當人一切的機器、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(chǎn)。
(三)典當人依法有權(quán)處置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(quán)、房子和其他地上定著物。
(四)典當人依法有權(quán)處置的國有的機器、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(chǎn)。
(五)依法獲準尚未制作的或者正在制作中的房子或者其他建筑物,當事人辦理了典當物掛號今后能夠典當。
(六)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宅作為借款典當物的,必須將住宅價值全額用于借款典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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